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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国庆节及高交会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通知

  http://www.cnjzlw.com 2008-09-22 00:00 中国建筑劳务网     砖    好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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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质安[2008]204号

各区建设局,大工业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光明新区管委会,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9月8日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发生的尾矿库特大溃坝事故,  目前已造成260多人死亡;9月20日,我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据初步统计,目前事故已造成43人死亡。事故的连续发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玉浦书记、宗衡市长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安正2008)10号)要求,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国庆节及高交会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我局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国庆节及高交会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由梁小群副局长任组长,质安处王宝玉处长任副组长,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区建设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检查方式、责任分工、时间要求及依据

    (一)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企业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自查自纠,主动消除安全隐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执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各责任主体整改各类施工安全隐患。

    (二)责任分工:按照项目的管理权限,市管项目由市安监站、市质监总站组织检查,其它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建设局组织检查。

    (三)检查时间:  自9月22日至10月20日。

    (五)检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质(2008)91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 法(暂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规、文件及标准。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今年是隐患治理年,重点检查企业、项目部是否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履行安全职责情况:主要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检查履职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检查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风险评价、公示、检查、验收等情况。

    (四)“平安卡”管理情况;

    (五)深基坑、高支模工程管理情况;

    (六)施工起重机械管理情况;

    (七)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八)脚手架管理情况;

    (九)三宝、四口、五临边管理情况;

    (十)文明施工管理情况。

    检查详细内容见《国庆节及高交会期间安全检查情况表》,其中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的检查按照《关于开展建 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深建质安正2008) 201号)一并实施。

    四、整治措施

    一是对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项目,应责令其制定排查方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应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正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彻底消除隐患;三是对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被责令整改或停工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和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扣分,上网公示;  四是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依法进行处罚;五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情节恶劣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媒体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组织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参照《国庆节及高交会期间安全检查情况表》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应在国庆节、高交会期间坚守岗位,落实值班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为国庆节、高交会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区建设局和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要认真组织本次国庆节及高交会期间的安全检查,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督检查责任。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按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明确跟踪落实的责任人,直到整改合格为止;对本次检查工作不到位、走过场、玩忽职守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认真做好检查总结工作。请各区建设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统计分析,指出当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于10月25日前将书面检查工作总结及《国庆节及高交会期间安全检查汇总表》上报我局质安处,
联系电话(传真):83788510,电子邮箱:chenjs@szjs.gov.cn

    附件:1.国庆节及高交会期间安全检查情况表
    2.国庆节及高交会期间安全检查汇总表

深圳市建设局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打印】【来源:深圳建筑劳务网 QQ:3777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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